我改變過的立場,以及打臉的自己。
人一直在變不好,但總不變的也不好。
嗨嗨,我是鬧鐘八點半但七點就被隔壁鬧鐘叫醒的育聖
上禮拜去錄一個老朋友的 Podcast,聊了許多過往,當他提起時,我才想起:「啊,原來還有這一段啊。」我這十年來的記憶,被切割成三段:負能量時期、文案教學時期與 AI 時期,分別是三年、五年與後面這兩年。
最難記得的,是中間那五年,明明經歷最長做的事最多,但我卻記得最少,可能那時候遇到的人太多,我反而都忘記自己在做什麼了。
在細數過往時,老朋友說了句:「好懷念那時期啊。」可就我所知,他現在的事業應該比當時要好,可他卻懷念那時候辛苦的階段,我不確定是因為那時期是我們最努力的時期,還是網路社群相對單純的時期。
而當我回望過去,我懷念的是有某些立場的自己,覺得那時候的立場單純又直接,還堅信著。
有三個立場的轉變,是特別值得拿出來說的,關於商業受眾、文案創作與情感管理。
我很少哭,除了打哈欠流的眼淚,在我三十歲前沒有任何印象我哭過。當然如果有其他朋友看過我哭,可以打臉我沒關係,就是我自己選擇性記憶而已。
可在我 35 歲之後,我常常哭,尤其是這兩年,幾乎一兩禮拜就會哭一次,一個月就有一次大哭,哭出聲的那種。
「哭」大概是人類情感中最有歧義的表達方式,每個人對「哭」這個動作都抱有不同的詮釋。
而過去的我,是認為我不需要用「哭」來表達感受,看到別人「哭」我也會去思考對方對這動作的詮釋到底是什麼?會不會是我誤會了,但又不好意思直接問對方。這個動作充滿著誤解,於是我不喜歡用。
可是這一兩年來,「哭」卻成了我很常表達情感的做法,這對我而言,代表了三件事:
我懷念某些無法回去的事物
我受到某些溫情對待時所表達的感謝
我糾葛於複雜的情緒而沒有出口時
簡化來說應該是回憶、感動與惆悵,不過我還是希望用長句子表達,畢竟情感沒那麼單純。
順道一提,雖然我平常說話簡化會講情緒價值,但在寫作文字表達時,我不太會用這個詞語,因為我寫字就是為了細化情感,我認為過於簡化的字眼都是思考上的怠惰,分享給有在寫作的你。
「哭」的動作,大多發生在夜深時分,少數會在他人面前,如看劇、聽聞故事的當下等,而我不再掩飾這動作,也不會覺得「一個中年男子在別人面前落淚」會是一件不可展現的事。
套個流行語,就是我擺脫「眼淚羞恥」這件事。
那是我的自然、也是自信,我能夠真切的用眼淚表達情感,如發自內心的笑一樣,如果現在「發自內心的笑」是少見的,那「忍不住而哭」就該是熱絡的。
我在早期寫文案教學文章中,曾有意為之一件事,後來還成為被一些前輩拿出來指責的地方,如今好幾年過去,我想這件事也可以坦白說出來。
就是我在「混淆文案的邊界」,把文案與文章、寫作、文學、創作等做法混在一起,用的方式比較細膩但不複雜,只有相關的專業人士才可能會看得出來,就是在教學文中,把這些方法放進去一起講,例如在教文案思考中,放進寫文章的技巧,讓這兩者混在一起。
如果你看到上面這一段,覺得沒差的話,不是因為你不是專業人士,而是這件事的混雜並沒有那麼嚴重,如同我在中式炒飯裡面加起司就稱為 Pizza 炒飯口味一樣,早期經典案例應該是夏威夷 Pizza 般的混雜,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並沒有差別。
那嚴重的是什麼?嚴重的是我明知沒有 Pizza 炒飯,卻說得好像 Pizza 炒飯很經典,明知夏威夷人不這樣吃 Pizza,卻取名為夏威夷 Pizza……說起來是件小事,但又好像是大事。
而當初這樣做的目的,是為了擴大受眾與創造內容豐富度,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,有時候在寫文章也帶點小心眼在裡頭。
過去這部分意圖,一直潛藏在我的內容之中,我想要讓更多人知道文案的樂趣,讓非文案受眾的人,也能夠感受到文案的泛用和意義。但同時,我也有小小的擔憂,對於把寫作技能用在商業上這些事,或許對有些人來說會不自在。
現在隨著金句化文案式微與短影音傳播的盛行,加上變現價值觀成為顯學後,我的那點意圖,不僅微不足道外,反而還成為一種應該化的做法。
如同過往我教學時會勸標題盡量不要用"這方法"、"這招"、"這人"等的隱藏主詞的作法,但如今卻成為一種吸睛當道的技法。
看到這樣的發展,對於當初的我來說,或許更像是一種新嘗試,在各個邊界中探索共通的部分,混淆其分類的邊界,做到跨領域的應用。
於是我不再堅持這些意圖分野,也不做簡化,如同現在要去定義短文是多少字、長文是多少字這種事情,非我一人之言,而是受眾到底能看想看願意看多少字。
文案創作最終,還是服務市場為大。
受眾我最後才談,因為這部分是關於我對於世界的想像,從根本性上的轉變。
在某個玄學預測中,我的壽命只剩下 1/3,而我對這世界的想像,也是在那之後才開始產生改變。本來覺得有點太晚,但似乎又還算剛剛好。畢竟如果太早,我可能不信;再更晚一點,我可能來不及。
那個改變,就是認知到萬物有期限。(這在之後會單獨有期長篇來寫,這裡挖個坑以後填)
從最基本的食物、用品、壽命,到看似沒有的文化、真愛、知識或是各類形而上的理解。
在商業受眾上,首先要理解萬物有期限,才能夠理解保鮮期與衰退期的影響與調整。
而我到很晚才真的體悟到這件事,當然是因為我自己生命中的轉變:如果人與人之間感情都有期限,那我們對於一個受眾溝通的策略當然也有期限。
初看可能會覺得這是行銷漏斗的概念,但漏斗更像是一種行為與認知的流程化理解。
再看可能會想到這是顧客生命週期或是受眾老化的理論,可是又不夠精確到我想表達的期限意義「過期無法再使用」的意思。
有些人,過了就是過了,不會再回來的,如同你退訂的頻道、電子報,99% 都不會再訂回去,你對一個人的印象確認後,99% 都不會再改變,這 99% 不是數據,而是形容一種絕望但理解情緒。
感情上有句話說:好的前任應該像死人。
商業上則是喜歡去撈舊客出來,嘗試再喚醒他們對於品牌曾經的喜好。觀念沒有不對,但做法顯然需要好好調整。
能夠讓前任注意到你,不是你再寫封信給他說「你們曾經有多好,你改進了許多,請注意我現在的新表現,再給我次機會」這樣。
正確做法是,換個身體跟長相,然後用同一套方法,讓他感覺愛上新的人。
老方法總是好用,只是要換個人用。
以現在廣告迭代速度,你不可能三個月才換一個策略,一個月才換一個廣告打法。但要快速產出新的策略與打法,又不切實際,因此最好的方法,就是輪替。
準備六個策略,25 個打法,每週更換、半年輪替一次。
老哏老方法好用,只要換個人用,就是新哏新方法。
過去我總想著要全新創意,直到我在某天脆上看到有人在發我的負能量時期哏,獲得大量迴響,我才理解到自己真的錯了。
我怕同一群人看我會膩,總想要保持他們的新鮮度與感受,想在他們眼中維持一樣的形象,才發現,這件事本身就不切實際。
萬物有期限,非你努力保鮮就能延長,三年期限就是三年,放在冰箱三年你也不該吃,否則阿嬤的冰箱為什麼會成為未知菌種試煉場,就是我們總想超越期限的捆綁。
我曾自豪自己寫電子報五年、寫作二十年,但這樣的時長本身就是失敗的原因之一。
我曾以為是否因我是衰退的技藝或是鈍化的網感,但發覺其他新興矚目的成功本身就是成功條件之一。
多少人希望擁有時光列車回到過去,但或許真有人穿越時空,或我們每個人都穿越了時空。
只是沒帶回記憶,因此還是會走一樣的路。
萬物有期限,立場也有。
初心也有,創作也有,愛也有。
我只希望 AI 再更進步一點。
能有個期限通知。
讓來臨那一天,自動幫我多準備點衛生紙。
接住那些眼淚。
20260323 版本的林育聖
